陳秀芳的人生下半場_第25章 被冤枉了(1)

作者:不惑小丫頭·6小時前

憑馬姐對妙妙的瞭解,不會拿僱主東西的,因為僱主張離不開人,所以家政公司派人到張家解決問題,馬姐到張家時,當著眾人的面問了妙妙到底有沒有主人家的東西,妙妙堅定的說沒有。

兒一下子就炸了,“不是你拿的還能是誰?家裡就你一個外人。”

家政公司派來的是一個姓副經理,經理讓妙妙和張士各自的陳述了以後,冷靜的幫張士分析項鍊丟失可能是多方面的原因,但張士說放的東西閉著眼睛都能找到,不可能放錯了,怕眾人不信,還舉例子說:“我上初二的時候有一本翁玲的畫,放在我房間第三個屜的一個綠筆記本里,不信你們去看。”

的帶領下,經理和的助手、馬姐、妙妙都去了張士原來住的房間,果然在那個屜的筆記本里找到了畫,“可是這能證明什麼呢?”妙妙問。

“我記超好,我放的東西就沒有忘了的,項鍊我一首放在這個屜裡。”說著,他拉開了旁邊第二個屜,裡面果然有一個首飾盒,他拿出來開啟大家看到裡面是空的,“我媽下不了床,就你來回走不是你還有誰?”

面對張士咄咄人的態度,經理的態度很快就偏向了那一方。

妙妙開始還分辯兩句,後來在張士和經理強的態度下,不知道怎麼辯解了,畢竟一個才18歲的孩子,哪裡見過這個?

只是上說沒有拿,本沒開啟過這些屜,也不知道項鍊是什麼樣子的,不信去問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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