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在唐人街寫小說開始[六零]_第39章 兩份合同(2)

作者:流煙蘿·13小時前

“米勒先生,聽的話誰都能說,但做不到言行合一,你說得再聽,也只會讓人覺得可笑。”

楊樂怡說,“是,你幫過我,但我的小說也功將你們雜誌的銷量從十萬出頭,拉昇到了四十萬,我認為,我帶來的回報,已經遠超過你的付出,你認為呢?”

“當然,將你挖到我們雜誌,是我做過的最正確的決定。”丹尼爾的聲音依然乾,“在我眼裡,你是合作伙伴,我從未想過擺佈你。”

瞞有出版社聯絡我,不算擺佈?”楊樂怡問,“還是說,米勒先生你不清楚這件事?可我分明記得,你前幾天給我的回信,落款是你的姓名。”

電話那頭的丹尼爾終於確定,楊樂怡聽說的是什麼事。

要是沒那封信,他確實可以說自己不清楚,不是故意瞞。可偏偏有那封信,他總不能說信是他助手回的,他不知道容吧?

雖然信確實是他助手回的,但信裡不僅說沒有出版社聯絡,還許諾可以預支稿費給買房。

楊樂怡的稿費不是小數目,想也知道助手不可能在這方面自作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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