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是禮部的活規矩_第10章 這話一出(2)

作者:蟬鳴三伏·4小時前

他抬眼看向大理寺卿:「可人證老邁,證殘破,若憑這些便翻二十年前定案,朝廷法度何在?」

我轉頭看他:「賀大人說得是,所以我還有第三份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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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份證據不在我手裡,而在裴觀禮手裡。

避嫌令下,他不能主審,不能問案,甚至不該主遞證,所以我看向他時,他只是坐在旁聽席,安靜得像一尊玉像。

賀崇明順著我的視線看過去,角微微一揚。

「裴大人,你如今正在避嫌,還是莫要為夫人破例的好。」

裴觀禮抬眼,「賀大人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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