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氏香火_第18章 眾人議定(1)

作者:夏文雨林·3個月前

眾人議定,此事絕不能算和離,只能是休妻,明正典刑,斷了與鄒家所有牽扯。

至於那兩個孩子,則是沒有半點商量的餘地。「那是鄒氏的脈,是鄒楊的骨,絕不能讓帶到劉家去,必須留在鄒家!」

族叔公的聲音擲地有聲,引來一片附和。

鄒楊和婆婆坐在最前排,為這事裡最直接的苦主,兩人臉沉得像浸了墨,眉眼間滿是沉重,默默聽著族人們的議論,完全仰仗族裡。

我和鄒柳坐在大會的最後面。自從懷了孕,我便日日犯吐,吃什麼都寡淡無味,唯有酸甜的山楂能稍稍下那翻湧的噁心勁。鄒柳坐在我旁,一顆一顆仔細剝去核心,再小心翼翼遞到我手裡。

我一邊小口嚼著山楂,一邊聽著臺上的議論。「鄒氏脈」「不能流落外姓」「骨不能丟」反反覆覆鑽進耳朵。

尤其是「脈」二字,像重錘一般,一遍又一遍砸在心上。不知怎的,心底總泛起一悉的恍惚,像是忘了什麼重要的事,明明就在邊,就在腦海裡,可無論我怎麼用力去抓、去想,都抓不到。

直到族長站起,一錘定音:「那進士再大,也不能不講法理!鄒楊是兩個孩子的親爹,律法規定子不能帶走。若劉麗君執意離開,請便,但帶走孩子,休想。若那搞袒護,咱們鄒家便帶著鄒楊,一層層往上告,哪怕告到京城,也絕不會讓鄒氏的脈流落到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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