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恆大賺千億,暴雷前夜跑路_第17章 自保(1)

作者:養家糊口的土木人·3個月前

劉楊回到自己的工位上想了很久,既然對方己經把流程走到了他這裡,這個字不籤也得籤,頂著不籤,不僅會徹底得罪王經理,以後在專案上恐怕寸步難行,甚至可能被隨便找個理由踢走。

但是他劉楊也不是任人拿柿子!簽字可以,但他絕不會傻乎乎地把自己套進去。

在每一份點工簽證的“甲方現場工程師意見”一欄,他沒有像往常那樣簡單地籤“況屬實,同意”,而是寫了一行字:

“事實存在,但因資料後補,點工數量無法核實,建議結算時以甲乙雙方協商為準!”

他既沒有否認這些點工,但又明確指出了資料是後補的,並且最關鍵的是他表明了自己“無法核實數量”,最後把皮球踢給了“結算時協商”。

這就在流程上給自己留下了後路,最大限度地撇清了責任,萬一將來審計或者集團追究起來,他完全可以將自己摘出來。

這是他前世混跡工程專案二十多年,在無數次的扯皮、審計和風險規避中,總結出的寶貴經驗。

第二天,劉楊將那摞己經簽好“意見”的簽證單拿到王經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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