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寫師重生:從檔案室到刑偵巔峰_第91章 冰冷的交易(2)

作者:樓外聽風·3個月前

中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公安局局長、政法委書記全部到場。投影儀上播放著“教師”的電話錄音文字稿和劉志遠法的照片。

“……況就是這樣。”周建國彙報完畢,“綁匪的要求很明確:48小時,啟張強案再審程式,並公開報道。”

中院院長是個六十多歲的老法,眉頭鎖:“啟再審有嚴格的法律程式,不是兒戲。48小時……連審查申訴材料的時間都不夠。”

“這不是正常況。”政法委書記沉聲說,“劉志遠同志是我們法院的骨幹法,現在被綁架,生命到威脅。我們必須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營救。”

“但法律程式——”

“法律程式可以靈活理。”林知墨開口了,所有人的目轉向他,“《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己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可以決定再審。這個‘決定’的權力在法院,而‘確有錯誤’的判斷,可以基於新發現的證據。”

他拿出沈冰整理的材料:“我們己經發現了張強案的七大疑點,包括證人證言涉嫌脅迫、關鍵失、量刑明顯偏重等。這些材料,現在就可以提給法院,作為‘新證據’。”

檢察長接過材料翻看,臉逐漸凝重:“這些疑點……確實很嚴重。如果屬實,張強案很可能是一起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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