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寫師重生:從檔案室到刑偵巔峰_第265章 落幕的表演(2)

作者:樓外聽風·3個月前

抓捕行乾淨利落,沒有引起任何。在周耀華隨攜帶的公文包裡,除了那些偽造的專案書,還發現了一些空白假合同、幾枚偽造的香港公司印章、以及一小部分未來得及轉移的現金。在其出租屋,警方搜出了更多偽造檔案、假份證件、用於偽裝的服裝配飾,以及一些與深圳、浙江等地聯絡的通訊錄。據“老金”的初步代,警方順藤瓜,在浙江搗毀了一個專門偽造各類證件、檔案的窩點,抓獲數名犯罪嫌疑人。

審訊室裡,面對鐵證和警方對其行為心理的準剖析(林知墨過電話提供了關鍵的審訊策略和問題),周耀華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他供認了全部犯罪事實:他利用早年倒爺經歷積累的對港澳商人的觀察和模仿,自學了幾句粵語,並糾集了懂偽造技的“老金”等人,心策劃了“港商陳彼得”的份。從偽造全套檔案、設計形象、到選擇南江開發區作為目標、實施詐騙、最後潛逃至影視基地偽裝蟄伏,整個過程他自認為天,甚至開始謀劃下一個“專案”。他騙取的鉅款,大部分過“老金”的渠道洗轉,一部分給了老家的妻子,還有一部分留在邊準備揮霍和作為“創業資金”。

他坦言,扮演“港商”讓他獲得了前所未有的虛榮,他甚至有點沉迷於這種角扮演,以至於在潛逃期間,依然保持著“編劇”這種與影視相關的偽裝份,並時常回味和演練。

案件功告破,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網,部分贓款被追回。更重要的是,打掉了一個為詐騙提供技支援的偽造證件團伙。

在案件總結會上,林知墨命撰寫最終報告。他沒有侷限於案件本,而是將視野投向了更廣闊的時代背景。報告的標題定為:《開放初期的“份映象”詐騙:心理因、行為模式與境犯罪防治——以“周耀華(陳彼得)特大合同詐騙案”為例》。

在報告中,他深刻指出:

1. 時代與心理的織:改革開放初期,地對境外資本、技、管理經驗的迫切需求,以及部分人對“外來和尚好唸經”的盲目崇拜心理,為周耀華這類騙子提供了生存土壤。他們敏銳地捕捉到這種社會心理,將自己偽裝“先進生產力”的代表(港商),利用資訊不對稱實施詐騙。

2. “表演型犯罪”的特徵:此類詐騙犯往往有強烈的表演型人格,他們將犯罪過程視為一場心編排的戲劇,扮演帶來的心理滿足。周耀華對“港式”生活細節的刻意模仿、潛逃後仍選擇影視基地並自稱“編劇”,都是這種心理的典型現。打擊此類犯罪,需深理解其心理需求,善於利用其表演慾和虛榮心設計偵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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