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分手費全倉滬銅期貨的我成首富_第371章 拉陸陽進場(2)

作者:出門忘帶刀·2個月前

“50萬,可以呀!”

李蘭肯定地點點頭,然後毫不猶豫地接著說:

“那這樣,我這邊出250萬,我們倆先湊個300萬的啟資金。至於權……”

頓了頓,展現出大氣的一面,“就按你30%,我70% 這樣分吧。你覺得怎麼樣?”

陳雲曦聽到這個分配方案,立刻搖頭拒絕,語氣堅定地說:

“蘭蘭,這樣不行的。我們應該嚴格按照出資比例來分配權。你出250萬,我出50萬,總共300萬,那你的份就應該是83.3%,我的就是16.7%。”

“你不用特意讓我,這樣才公平。我真的只是想嘗試一下創業,積累經驗,並不是非要佔多份。”

儘管知道李蘭家境極其富裕,本不在意這點讓利,但有自己的原則和驕傲,不願意在合作伊始就佔朋友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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