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從抱着孩子上大學開始_第一百五十七章:寸土必爭(2)

作者:後悔沒讀書·1個月前

茶杯裡的水續了又續,桌上的檔案翻得嘩嘩作響,記錄員的手指在打字機鍵盤上飛舞,試圖跟上雙方越來越快、也越來越專業的鋒。

下午的核心議題,圍繞著張總提出的幾點底線,以及未名堅持的基石,逐條展開拉鋸。

這是一場真正的細節戰,寸土必爭。

第一場,權與治理結構。

東海方面堅持51%對34%(未名)加15%(預留員工激勵或未來引戰略投資者)的結構。

但在董事會的席位分配上,東海要求7席中佔4席,未名佔3席。董事長、副董事長均由東海委派。

在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或特定比例過的重大事項清單上,張總提出了一份長達十幾項的列表,涵蓋了年度預算、重大投資、對外擔保、核心技轉讓、高階管理人員任免、利潤分配、增資擴等等,幾乎囊括了公司運營的所有關鍵決策。

“張總,這份清單,幾乎將合資公司所有的重要決策權,都收歸東海了。”老劉指著那份清單,眉頭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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