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相親:我的情報無限刷新_第204章 挽尊(1)

作者:一劍斬南天·2個月前

“主播你問的是兩個問題,我一個一個來回答吧。

“首先是孩子,我跟前夫有個兒子,不過離婚的時候判給他了。”

【啥意思?當媽的不爭養權?】

【不是親生兒子嗎?】

人離婚帶娃-20分,離婚不要娃-200分】

【我猜的房子是離婚得的,前提就是放棄養權】

張哲的想法跟彈幕一樣,這人很有可能靠放棄兒子的養權,換來了一套房子。

房子大機率是婚房,不然沒道理分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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