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君臨漢東_第332章 項目討論(1)

作者:西紅柿政委·1個月前

按照省委的指示神,這幾天省高院、京州市、呂州市等中院,對趙瑞龍案牽扯的人,陸續進行了公開審判。

“原漢東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趙東來,為組織員、領導幹部、公安系統主要負責人,理想信念喪失,紀律底線失守,嚴重違反組織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鉅額財;濫用職權,違規干預執法司法活;對公安隊伍管理嚴重失職失責,造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

“經漢東省高階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以賄罪、濫用職權罪、翫忽職守罪數罪併罰,判有期徒刑18年,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中共漢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趙東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分。”

“原漢東省財政廳……”

“原漢東省……”

“原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清泉……”

“趙瑞龍,被告人趙瑞龍為涉黑涉惡團伙首要分子,長期依附其父趙立春的職權,組織、領導黑社會質組織,糾集多人實施違法犯罪活,涉及……,案發後,趙瑞龍拒不認罪,抗拒調查,轉移、匿涉案財產,無任何悔罪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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