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之於麗不讓我回家_第41章 認了三個乾妹妹(1)

作者:10躍·2個月前

這些人的審訊口供其實就是走個過場,有沒有口供都得吃花生米。齊天寫了份申請,人販子窩點搜出的糧食贓款希捐獻給孤兒院,沒想到上級部門當天就給了回覆,同意齊天的建議。

第二天齊天到了招待所,這是人販子拐騙的五名孩,其中兩名準備回家,兩名是孤兒,一名爹死了跟著後媽生活,用腳趾頭想都知道不好過,孩猜測被拐走說不定都是後媽的傑作。

三名無家給齊天整不會了,原因是都沒家不知道去哪。給了那兩名孩每人二十塊回家路費,帶著三個可憐妞往街道辦走去。

王主任在辦公室發愁呢,馬上過年了,可街道辦問烈屬的年貨沒有啊,正撓頭間門開了,抬頭一看是齊天:“我說你小子咋有空來王姨這了,你這可是無事不登三寶殿啊,客套話就別說了,有啥事說吧。”

好傢伙!......我說王姨,我這進門招呼都沒打呢,您就給上強度了。要不先說說您的煩心事?

說說也並無不可,這不來到年底了,問烈屬和孤寡老人的年貨還沒著落呢。

那您街道辦需要啥年貨?

最缺的當然是,奢侈點有水果就更好了,怎麼?你有門路?

............

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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