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樓人【完結】_第130頁 第二天(2)

作者:十八鹿·3個月前

沈白甚至可以想象得到,李萬山會用什麼話說服三家人。

他可是一名很優秀的法

首先,自首可以爭取從輕罰。其次,他們三個和沈墨素不相識,屬於激犯罪,但是如果供出李銘,就憑李銘和沈墨認識這一點,就極有可能會被定義為有預謀犯罪。而有預謀犯罪,要比激犯罪判得更重。

李萬山的專業知識和對法律的瞭解,在這種事上也絕對好用。如果他願意,甚至完全可以用他當法多年的經驗和威嚴,提前給他們“開庭”,為他們預估出大概可獲的刑期。

利弊並舉,恩威並施,加威脅……

也許李萬山當年還教了他們怎麼應對檢察,才能在上有安全套的況下還避免被劃有預謀犯罪,李萬山絕對通此道。

當年的黃金劫案之所以至今未破,除了是監守自盜,恐怕也有刑警張雨的參與和策劃。這件事李萬山自己絕對辦不,五十公斤黃金,一個人搬都很難搬

必須有幾個人配合他,而一旦他們配合,就等於上了李萬山的賊船,再也下不來了。

便

調

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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