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陽與晚秋_第一百一十七章:芒種的穗(1)

作者:高丘上·3個月前

芒種的風裹著麥香,從守真堂的窗鑽進來,混著爐邊剛曬好的普法傳單的油墨味。陳蹲在院門口的石磨旁,把剛從麥田裡摘的麥穗開,麥粒滾在掌心,圓滾滾的,帶著曬的暖——就像那些剛在人心裡紮下的法律知識,看著不起眼,卻攢著能扛住風雨的實。

“村東頭的老周家,”林晚秋抱著疊剛印好的《土地承包法》手冊進來,腳沾著麥秸,“昨天跟鄰村的人吵起來了,說周家的麥壟佔了他家的地。兩邊拿著二十年前的手寫契約,一個說‘邊界是老槐樹’,一個說‘邊界是石頭堆’,老槐樹早砍了,石頭堆也被雨水衝沒了,差點打起來。”

把手冊攤在石磨上,翻到第21條,指尖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幾個字上劃了道線:“現在早不是看手寫契約的年代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第4條寫得明明白白,經營權以登記為準。我查了,周家的權證上標得清楚,邊界是東經118°23′,北緯34°12′,拿著權證去村委會一比對,誰佔誰的地一目瞭然。”

舉著個用麥秸編的小籃子,裡面裝著他剛撿的麥穗:“李爺爺說,以前分地靠‘記在心裡’,現在分地靠‘記在證上’——就像我把證據裝在籃子裡,丟不了!” 他把小籃子往石磨旁一放,裡面的麥穗滾出兩粒,落在《土地承包法》的封面上,像給“法”字蓋了個實誠的

李主任扛著把鐮刀從麥田回來,捲到膝蓋,小上沾著泥點。他把鐮刀往牆一靠,坐在石磨邊汗:“三十年前,村裡也鬧過地的事。你二伯和你三叔爭半畝菜地,拿著各自的‘分地筆記’吵,筆記是用鉛筆寫的,都被汗泡得模糊了。你爸那時剛學會看地圖,騎著腳踏車去鎮上的土地所,把當年的分地測繪圖借了回來——圖上用紅墨水畫的邊界線,比誰的都管用。”

他拿起石磨上的麥粒,放在指:“你爸總說,‘地是,證是繩,繩繫了,才不會歪’。就像這麥子,得在芒種時節種下去,紮實了,秋天才會結穗——法也是這樣,得把該記的、該登的都弄明白,日子才不會。”

趙小宇揹著書包跑進來時,書包帶掛著麥秸,手裡攥著張列印的“土地確權流程圖”。“我爸幫周家查了,”他把流程圖鋪在石磨上,圖上的箭頭畫得清清楚楚,“先去村委會開證明,再去鎮土地所調檔案,最後拿著權證去縣農業農村局核實——流程走完,誰都賴不掉。” 他指著圖上的“公示環節”,“這一步最關鍵,得讓全村人都看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4條,涉及集利益的事,必須公示!”

抓起鐮刀,往周家的方向走,林晚秋揣著《土地承包法》手冊跟在後面。剛到村口,就看見周家的人和鄰村的人正圍在田埂上,手裡都攥著鋤頭,臉漲得通紅。陳突然舉起手裡的權證影印件,聲音亮得蓋過了吵嚷:“先別吵,看這個——周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日期是2018年,邊界座標寫得明明白白,鎮土地所的檔案能印證,這是法定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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