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陽與晚秋_第六十六章:課堂上的小老師(1)

作者:高丘上·2個月前

驚蟄的雷裹著雨,在“守真堂”的鐵皮棚上滾過,把諮詢室裡的小書桌震得輕輕晃。戴著副玩眼鏡,站在小板凳上,給圍坐的孩子們講繪本——他把《維權小超人》舉得高高的,唾沫星子隨著“小超人用《民法典》打敗壞蛋”的劇飛出來,惹得趙小宇和幾個小朋友咯咯笑。

“安靜!”板起臉,學著李爺爺的樣子敲了敲桌子,“下面講‘證據很重要’,就像種青菜要澆水,維權要找證據。” 他從兜裡掏出片菜葉子(是張種的),往繪本上拍:“這個就是‘植證據’,證明張會種菜!” 陳蹲在“守真砧”旁補鞋,錘子敲在鞋釘上的“篤篤”聲,剛好了孩子講課的伴奏。

林晚秋抱著摞《小學生法治教育讀本》進來時,正撞見王老師在給糾正說法。“不是‘打敗壞蛋’,是‘維護權益’,”笑著鼻尖的墨漬,“就像你幫萌萌找回丟失的橡皮,不是吵架,是好好說‘這是萌萌的,要還回來’。” 似懂非懂,卻立刻在黑板(塊舊木板刷的黑漆)上寫“維護權益”,筆畫歪得像扭秧歌,逗得孩子們拍桌子。

趙鵬的車停在巷口時,小宇舉著幅畫跑出去。畫上是“守真小課堂”的全景:站在講臺上,王老師在旁邊微笑,孩子們舉著法條,窗外的菜苗長得比人高。“我爸讓我問,”小宇仰著小臉,把畫往趙鵬手裡塞,“能不能給課堂裝臺投影儀?他說看畫學法律,記得牢。”

趙鵬著畫紙,突然往守真堂走。看見他,立刻舉著繪本喊:“趙叔叔,我給你講‘遛狗要牽繩’!” 他翻開那頁,小超人正給大狗繫繩,旁邊寫著《民法典》第1246條,是林晚秋幫他寫的。趙鵬蹲下來認真聽,聽到“不牽繩要擔責任”時,突然笑了:“回家我就把咱家的狗繩換新的,讓你嬸嬸也來聽課。”

李主任帶著學員們在整理“小課堂”的教材,把和小宇畫的在法條旁邊。“你看這頁,”老人指著“菜攤糾紛調解”,“孩子們把‘各讓一步’畫兩個小人分蘋果,比咱寫的案例分析明白多了。” 學員們湊著看,有人突然說:“原來教孩子學法,不是讓他們背條文,是讓他們知道,規矩能讓日子過得甜。”

拎著筐剛蒸的薺菜糰子進來,給每個孩子手裡塞了個:“墊墊肚子,聽小老師講課才有勁。” 舉著糰子說:“吃之前要謝謝張,這是《民法典》裡的‘恩條款’!” 逗得張首抹笑淚:“這孩子,把啥都往法條上套。”

下午的“模擬法庭”上,當法,小宇當原告,萌萌當被告——案是“萌萌借了小宇的繪本沒還”。敲著小錘子(陳用修鞋剩下的木頭做的)說:“據《守真堂公約》第5條,借東西要還,萌萌你得道歉!” 萌萌撅著說:“我忘了,不是故意的。” 立刻說:“忘了可以原諒,但要記住‘下次早點還’,這是‘寬恕條款’!” 旁邊的王老師笑著在筆記本上寫:“最好的法律教育,是教會孩子既講規矩,又留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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