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官梯_第1138 章 田嘉明送禮市局,向建民直面矛盾(1)

作者:鄧曉陽與李朝陽·2個月前

市委小會議室裡,空氣凝重。市長張慶合手裡那份由市紀委提的《關於東原市系列案件涉案人員理意見的報告》,翻了翻足有四十多頁,這報告沉甸甸地在他的掌心,也在每一個與會者的心頭。報告首頁,就是長長一串名單,前後數了數,有八十多個名字,這份報告,記錄著東原場這場大地震的慘烈。

排名首位的是李泰峰。這位曾經的東洪縣委書記,如今的市人大副主任,名字後面跟著的結論目驚心:建議免去其市人大副主任職務,並移司法機關理。

李泰峰作為市大大副主任,但長期在東洪擔任縣委書記,省紀委也委託市紀委調查,但理意見只能是建議,張慶合的目在那個“移司法”的字眼上停留片刻,心中暗歎。李泰峰此人,糊塗是真糊塗,在任時被人忽悠得團團轉,工作搞得一團糟,給東洪留下個爛攤子。但要說他個人貪汙賄,大肆斂財,還真沒查到確鑿證據。以往對這種“庸”,頂多是免職、降級,批評教育了事。可這次不同了。於偉正書記的態度異常堅決,認為李泰峰的嚴重失職職,造的損失和惡劣影響,其質之惡劣,危害之巨大,已遠超一般的工作失誤,必須依法追究其翫忽職守的法律責任。這等於給李泰峰的政治生涯判了“死刑”,移司法的背後,就是說明李泰峰下一步甚至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張慶合端起茶杯,藉著氤氳的熱氣,目掃過坐在主位的市委書記於偉正。於偉正做完總指示之後,給會議定調之後,又開始抓細節,此刻正聽著市紀委書記林華西的彙報,神專注而平靜,看不出太多波瀾。但張慶合深知,這份平靜之下,是這位新任市委書記不容置疑的決心和鐵腕。

當林華西彙報到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丁剛的理意見時,張慶合心中微微一。他原以為,以丁剛在曹河縣案中干預辦案、造極其惡劣影響的行為,調離公安系統是板上釘釘的事。然而,報告上的建議卻出乎他的意料:給予丁剛撤銷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職務分、黨嚴重警告分,但保留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職務,不再擔任局領導職務,分工由市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

這意味著,丁剛雖然被擼掉了常務副局長的實權帽子,捱了黨分,人卻依然留在了市公安局的核心圈子裡——黨委委員的份,讓他名義上還是局領導班子的員之一。這個理,比預想的要輕得多,也微妙得多。張慶合想起昨晚在嶽峰副省長家,偶然瞥見東海政法委書記周朝政與於偉正低聲談時,似乎提到了丁剛的名字。看來,丁剛背後的能量,或者說他背後人脈的運作,最終還是起了作用。於偉正書記顯然是在原則和現實之間,做了一個平衡。既現了紀律的嚴肅,給了分,又留有餘地,沒有一子打死。這種理方式,在講究人世故的場,有時比直接調離更能讓人接,也更能“團結”一部分人。

“同志們,”於偉正的聲音打斷了張慶合的思緒,他放下報告,目銳利地掃過全場,“紀委的初步報告,大家都在仔細看看,都提一些建議。我再囉嗦幾句,李泰峰的問題,質極其嚴重!作為主政一方的縣委書記,昏聵無能,失職職,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了無法挽回的巨大損失!這不是簡單的‘糊塗’二字就能搪塞過去的!他的行為,嚴重犯了黨紀國法!移司法機關依法理,我看啊是唯一正確的選擇!這既是對歷史負責,也是對東洪百萬群眾負責!更是向全市幹部表明一個態度:在其位不謀其政,甚至作為、胡作為,給國家和人民造重大損失的,無論涉及到誰,無論過去有什麼‘苦勞’,都必須付出應有的代價!”

他的聲音不高,但大家聽得都極為認真,會議室裡只有他沉穩有力的聲音在迴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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