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官梯_第 27章 現場調研了解情況,一錘定音法律解決(2)

作者:鄧曉陽與李朝陽·2個月前

“這樣吧,咱們今天既然來了,就把問題攤開。飯,可以晚點吃。先集中議一議第一個,也是最關鍵的問題——棉紡廠東區那片地,到底該怎麼看,怎麼用?”

周平道:“書記,那塊地有一百五十畝,位置不錯,如果能順利出讓,至能賣300多萬到400多萬。這是這是我們能想到的唯一辦法了。”

方雲英順勢接過話頭,語氣平和但實在:“馬廠長剛才說的困難,是實。這也是之前梁縣長主持協調時,大家比較一致的看法。縣裡財政的況,在座都清楚,寅吃卯糧,兜比臉乾淨,想拿出大筆錢來救急,不現實。銀行那邊,舊賬未清,信譽了影響,想新增貸款,更是難上加橋。這麼看下來,盤活廠裡閒置的那片地,確實是眼下棉紡廠自己能抓住的、最實在的一救命稻草。這條路,理論上走得通。”

我點了點頭,目轉向分管建設和國土的副縣長孫浩宇:“孫縣長啊,土地出讓這一塊,政策法規你。周主席說的這條路,從政策上講,有沒有傷?作,最大的坎兒在哪兒?”

孫浩宇顯然琢磨過這事,回答得順,但眉頭擰著,一副棘手的樣子:“李書記,從政策層面講,如果企業是土地的合法使用權人,土地用途符合規劃,縣政府主導協議出讓,獲得的資金專項用於企業改制困、安置職工,這個方向,上級是鼓勵的,也有檔案依據。”

他眉頭一皺,手指在桌面上點了點,“可現在最大的麻煩,那塊地的權屬不清,有爭議!城關鎮西街的一部分群眾,一直咬定那塊地當年是村裡‘借’給廠子用的,手續不完整,土地所有權還應該是村集的。他們不認棉紡廠手裡的東西。這個疙瘩解不開,前幾次協調會,吵來吵去,核心就卡死在這兒了,彈不得。”

“權屬爭議” 我沉了一下,目掃向坐在靠後位置的城關鎮黨委書記陸東坡,“陸書記,你們城關鎮,還有西街村兩委,在這個事上,前期都做了哪些工作?”

陸東坡一聽點名,馬上直起腰,臉上像是有一肚子委屈:“李書記,不瞞您說,我們鎮裡,還有村裡那幫幹部,跑細了,皮子磨薄了!可這是歷史舊賬,幾十年前的事了,當年經手的老支書、老隊長都不在了,條子和證明村裡不認說是假的。村民就認一個死理:地是祖輩傳下來的,廠子紅火的時候用也就用了,現在廠子不行了,地要麼還回來,要麼賣地的錢,大頭得歸村裡。我們反覆做工作,講政策,也講縣裡的難,講廠裡一千多號工人等著發工資吃飯,口水說幹,效果微乎其微啊。村裡幾個有威的老人,還有還有那麼幾個比較‘活躍’的代表,態度得很,寸步不讓。這群眾工作唉,真是老母豬鑽柵欄——進退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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