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玩具廠,誰誹謗說軍工複合體_第48章:事已至此,只能造軍火了(1)

作者:陳貳兩·2個月前

對於敢私自造槍的個人和企業,我國有一套完整的刑法供其選擇。

所以,在看到系統獎勵的圖紙的一瞬間,陳才人直接就是懵了,完全的懵了的程度。

電磁步槍?

“上國家吧,這玩意兒要是自己造出來了之後日子就有判頭了,可以說是太刑了。”陳才立馬察覺到了不對勁,這東西不太能自己造。

這是他的第一反應,但慢慢的陳才就反應了過來。

那張圖紙,在腦海中緩緩展開。

“喔”

“電磁飛機突擊步槍啊,也就是外形是槍的樣子,實際上發倉發出來的是微型飛機,相當於槍是給小飛機提供能的。”陳才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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