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我,檔案科警察,橫推京海_第3章 跛足、魚攤與借閱登記(2)

作者:愛吃鹽菜肉的王聖子·2個月前

罰人:唐小龍。時間:1999年9月。事由:在舊廠街市場與人發生口角,手推搡致對方輕微傷。罰:拘留五日,罰款二百元。

唐小龍。這個名字像一冰冷的針,刺破了檔案室沉悶的空氣。高啟強命運轉折的關鍵人之一,此時還只是舊廠街市場一個欺行霸市的小混混。這張薄薄的紙,是他無數劣跡中微不足道的一筆,但也像一枚清晰的座標,將陳默的“先知”記憶與現實錨定。

他盯著那個名字看了幾秒,然後面如常地將其歸“治安罰-1999”的類別,開始製作相應的索引卡。在卡片“備註”欄,他用極小的字寫下:“關聯人:舊廠街市場。可留意其同夥唐小虎及相關治安記錄。”

這只是開始。他繼續翻看。剩下的檔案中,夾雜著幾份不屬於治安罰的材料,看起來像是從其他單位(比如工商、文化部門)轉來的抄送件或況說明。其中一份,是市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給公安局辦公室的抄送函,容是關於近期對部分娛樂場所進行查的況簡報,語氣方,容泛泛。但在附件列舉的“被查單位名單”裡,一個名字赫然在列:

白金瀚夜總會。

陳默的目凝住了。徐江的老巢,京海黑娛樂業的標誌之一,無數罪惡的易與掩護在此進行。這份檔案本毫無價值,只是一次例行公事的抄送。但它出現在這裡,意味著“白金瀚”這個名字,己經開始以某種正式、公開的方式,進公安系統的檔案流轉系——哪怕只是最邊緣的、形式化的層面。

這是一個訊號。徐江的勢力,正在從純粹的“黑”,嘗試著向灰的、帶有某種“合法”外的地帶滲。而這條資訊,連同唐小龍的罰記錄,都被當作普通檔案,歸了檔案科這個“終點站”。

在未來的風暴中,這些看似無關要的紙片,或許就是拼圖中缺失的一角。

9991--

穿

滿西

9991沿

宿

X019991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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