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我,檔案科警察,橫推京海_第104章 線頭(2)

作者:愛吃鹽菜肉的王聖子·2個月前

做完這一切,陳默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繼續理下午的檔案。他將與韓警的通話容,簡化“提供可疑治安線索一條”記工作日誌(合規作),然後便不再過問。

三天後的傍晚,陳默正準備下班,線電話響了,是韓警打來的,聲音裡著興和一疲憊:“小陳!你上次說那線索,真他媽準!”

“哦?韓哥,有收穫?”陳默語氣平靜。

“何止收穫!我們盯了那輛銀五菱兩天,昨天半夜,在流園D區13號倉庫門口,把他連人帶車堵住了!車裡倒沒電纜,但你猜怎麼著?後備箱裡放著兩個大號的、帶碼鎖的旅行箱,死沉!那小子支支吾吾說是個人的。我們按規定開箱檢查,你猜裡面是啥?”韓警低聲音,帶著難以置信的語氣,“一箱子碼得整整齊齊的、沒拆封的最新款智慧手機!另一箱子,全是各種牌子的高檔白酒!問他來源,他一會兒說是幫朋友帶的,一會兒說是網上買的,票據一張沒有!手機序列號我們初步查了,有一部分是報過失竊的贓機!酒也有問題,包裝像是真的,但防偽碼對不上,可能是高仿假酒!這小子,上事兒不小!”

陳默心中一震。贓機?假酒?李富貴“擺渡”的,竟然是這些東西?這似乎和“深海”網路涉及的權力腐敗、資訊竊聽、殺人滅口等“高階”犯罪有些格格不。但轉念一想,他立刻明白了。這才是最高明的偽裝!用最常見的、幾乎每個城市都存在的銷贓、假貨運輸作為掩護,進行真正致命的“擺渡”(如傳遞加裝置、現金、甚至違品)!即便被抓,也大機率被當作普通的治安或經濟案件理,很難聯想到更深層次的東西。而那些真正要命的東西,可能就藏在某個特製的夾層裡,或者,本就是在不同的時間、用不同的方式進行接。

“人控制住了嗎?”陳默問。

“控制住了!涉嫌掩飾、瞞犯罪所得,還有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夠拘他了!現在人在隊裡審訊室,,但東西擺在這兒,他跑不了!”韓警說道,“小陳,這次多虧你那個線索!回頭我請你吃飯!”

“韓哥客氣了,都是工作。人抓住了就好。”陳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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