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我,檔案科警察,橫推京海_第106章 裂痕(1)

作者:愛吃鹽菜肉的王聖子·2個月前

王振華在省城高速路上的落網,如同一塊巨石投“深海”,激起的波瀾迅速傳導至網路的每一個末梢。省“深海”專案組審訊室的燈徹夜不熄,由省紀委、省公安廳預審專家組的聯合審訊組,對這位掌握著網路技命脈和無數秘的前技專家,展開了高強度的攻堅。然而,與之前馬文東、魏長天乃至李富貴的相對順利不同,對王振華的審訊,從一開始就遭遇了難以想象的頑固抵抗。

王振華,這個戴著黑框眼鏡、外表斯文的技僚,展現出了與其份極不相符的、近乎偏執的冷靜和韌。他承認自己是省司法廳資訊中心幹部,承認認識田啟明,也承認因“工作關係”多次前往京海,甚至承認在調研期間“出於個人興趣”參觀過市圖書館古籍修復專案。但對於指控其利用雙重份(省廳幹部/迅捷科技工程師)為犯罪網路提供技支援、控專案、套取資金、參與洗錢等核心罪行,他一概否認。他堅稱,自己與“迅捷科技”只是正常的“技諮詢服務”關係,有合同和付款記錄為證;與馬文東、李富貴等人的聯絡,完全是“工作協調需要”或“朋友所託幫忙”;至於圖書館專案中的材料問題、資金異常,他聲稱自己只是“邀提供技建議”,對採購和執行“毫不知”。

“我是搞技的,我只對技方案和標準負責。行政、財務、招標採購,那不歸我管,我也不懂。”王振華面對審訊專家出示的、其與“文博傳承有限公司”資金往來的部分憑證,推了推眼鏡,聲音平穩,甚至帶著一人員的固執和委屈,“你們不能因為某些公司或某些人出了問題,就株連到我這個只是提了點建議的技人員上。這不合邏輯,也不合法。”

審訊一度陷僵局。王振華通法律程式,悉證據規則,對審訊技巧也有相當的瞭解。他巧妙地利用了自己“技幹部”的份,將自己包裝一個“只懂技、不諳世事、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的“書呆子”形象。對於一些無法迴避的、指向明確的證據(如加裝置、異常通訊記錄),他就以“涉及工作機”、“個人私”或“技實驗”為由,拒絕詳細說明,或者用大量專業語進行混淆和搪塞。

“這傢伙是個骨頭,而且很懂怎麼規避要害。”負責主審的省廳預審專家在向專案組核心層彙報時,眉頭鎖,“他對自己的行為,都有一套看似合理、至是能自圓其說的‘技解釋’。而且,他心理素質極好,對我們出示的證據,似乎早有預料和準備。我覺,他背後應該有高人指點,或者……他早就為自己可能被抓,設計好了這套應對說辭。想從正面突破,短時間很難。”

“那就從側面,從外圍,從證上下手!”孟德海沉聲道,“他那些加裝置,裡面的資料恢復得怎麼樣了?還有,查封他在省城和京海的住所、辦公室,搜出的其他電子裝置和檔案,有沒有新發現?”

“加裝置的破解遇到了困難,使用了軍品級的和自毀機制,我們的專家正在嘗試,但需要時間。其他電子裝置裡,大部分是工作檔案和技資料,清理得很乾淨。倒是在他京海一不常居住的公寓裡,發現了一個藏的保險櫃,裡面除了一些現金和金條,還有幾本護照和幾張不同姓名的份證,照片都是他本人,但國籍和年齡有差異。這說明,他早就準備好了退路。”技偵負責人彙報道。

“護照?假份?”郭文傑眼神一凝,“這是打算隨時外逃。看來,他對自己的境,並非毫無預。田啟明那邊呢?有沒有新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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