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北女人紀事:逃出園區_第一百二十七章 三十天特供餐(2)

作者:山清泉·2個月前

所以,這就是代價?這就是“補償”?

用我們的,我們的尊嚴,換來三十天稍微好一點的飯菜?

他們到底要做什麼?為什麼要這麼做?

如果僅僅是為了發洩慾,完事了把我們像破布一樣丟回原地自生自滅不就行了?

何必多此一舉,還給這張卡?是為了“封口”?

用一點蠅頭小利堵住我們的,讓我們覺得“有所得”,從而減反抗或揭的可能?

我總覺得事沒這麼簡單。

紅姐那樣的人,每一步都有的算計。

穿

彿

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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