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我_第二十章 番外四(1)

作者:不姓周的老闆娘·2個月前

第二十章 番外四

“……分居滿1年零1天,雙方均同意離婚,就可以向法庭申請了……澳洲離婚我也只能給你口頭意見啊,的你還得找那邊的律師,知道嗎……嘿嘿嘿,你有在聽嗎?”汪汕拎著鋼筆往桌面敲了敲。

黎彥經提醒,才發現自己跑了神:“抱歉,我想別的事了。”

汪汕繼續:“接著是你知道的,澳洲不存在過失婚姻,財產分割與養權是需要另外走法律程式的,養權歸誰,會為對方多爭取到5-20%的財產分配……”

黎彥打斷他:“如果我把墨爾本的所有一切都給,這樣我能爭取到小孩養權嗎?”

“以你小孩這個歲數,法院會考慮雙方經濟條件等等,看小孩以後與誰生活更有利於長。”

黎彥眼神凝重,許久才回答:“好,我知道了。”

汪汕坐姿散漫沒個正形,手裡的鋼筆快轉出幻影:“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介紹與我相的澳洲律師給你,不過他人在悉尼,你可以先讓他給你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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