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龍出獄,絕美小姨我來護!_第33章 調職(1)

作者:開局一支筆·2個月前

第33章 調職

郵件容言簡意賅:

“經查,集團業務三組職員葉傲風,與集團前副總裁(現資部辦公室主任)林國棟先生髮生肢衝突,造後者傷。此行為嚴重違反《員工手冊》中關於‘止工作場所暴力’的規定,對公司工作秩序及員工安全造不良影響。

鑑於葉傲風主承認錯誤,並深刻認識到自行為的魯莽及不當,且其行為在一定程度上與阻止林國棟先生對同事的不當擾有關,經集團研究決定,對其作出如下理:

一、 記大過一次,留司察看三個月。察看期間,如再有任何違紀行為,立即解除勞合同。

二、 扣除本年度全部績效獎金及三個月工資,作為懲戒。

三、 調離業務三組,暫至安保部,負責公司安保工作,以觀後效。

公司重申,任何形式的職場暴力均為公司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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