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甩當天,我私吞了千萬億舔狗金_第230章 統統送進監獄(2)

作者:月亮是個大燈泡·2個月前

吳峰雖然早己從法律系的同學那裡得知了問題很嚴重,但聽到判決才意識到究竟有多嚴重,居然真判了十年,這不是強室搶劫、嚴重傷害他人才可能判的重刑嗎?

自己只是跟以往一樣,找江浸月家要錢,只不過這次要得多了點,就判十年?這西十萬,僅僅只是林川的九牛一啊。

“林川、江浸月,我知道錯了,求你們大人大量,饒我一命吧。我以後再也不敢威脅你們,再也不敢找你們要錢。”吳峰撲通一聲跪了下來,苦苦哀求。

然而林川看都懶得看一眼,表面弱的江浸月也沒有毫心

吳峰被拉了下去,其他判決如下:

“被告人【桂明】通過當面威脅恐嚇,以傷害和故意傷害的同夥資訊為要挾,敲詐勒索100萬,判有期徒刑13年。”

“被告人【劉大柱】和被告人【何郎】構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有期徒刑18年。”

“被告人【蔡雲亮】,教唆買通他人【劉大柱】、【何郎】等,破壞江傢俬有財產,致使劉慧士重傷,屬於主犯。其積極賠償被害人醫藥費,並有證據證明並非主觀有意傷人,可酌從輕罰,判有期徒刑5年。”

穿

使

便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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