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工作日常[刑偵]_第四十章 三紀二15年8月13日上午08時51分(1)

作者:春也不見春·2個月前

第四十章

三紀二15年8月13日上午08時51分,錦繡市秀麗區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

報警人是“微醺coin”公司的一名行政職員,電話中稱公司發生持刀傷人事件,行兇者已被控制,傷者正在等待救護車。

接到指令,寧餘今集結隊員郭郭、薛幸川,攜帶勘查箱和取證裝置,驅車趕赴現場。

奇建大廈六樓的“微醺coin”公司門口,已經拉起了警戒線。

業保安和先期到達的派出所民警控制住了圍觀的人群。

寧餘今帶領隊員出示證件後,進了核心現場。

現場位於公司部的一半開放式辦公區,靠近會客沙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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