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普法女王,她靠搞笑爆紅了_第20章 最後的鎧甲,舞台已就位(1)

作者:滄山映月·2個月前

走到李夢妍面前,蹲下,平視著哭花的眼睛。

“《民法典》第西百九十七條,”林星晚的聲音很輕,卻字字清晰。

“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李夢妍呆呆地看著

“你那份合同裡‘無條件服從一切安排’的條款,如果被認定為過度限制藝人自主選擇藝表達的基本權利,並且違約金數額明顯過高,完全可能被認定為顯失公平。”

林星晚繼續說著,像在背誦,又像在宣讀某種判決。

“《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

頓了頓,給出結論:“換句話說,如果真打司,那五百萬違約金,法院大機率不會全支援。而讓父母在老家待不下去這種威脅,涉嫌違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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