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黃金年代:從港島到世界之巔_第88章 法庭交鋒4(2)

作者:春山可望多喜樂·2個月前

“這是東芝在香港和歐洲的同期報價對比,同一款晶片,香港賣西塊二,歐洲賣五塊五。如果本真的只有三塊八,為什麼在歐洲賣這麼貴?因為你們知道,在歐洲,你們不能壟斷,你們必須遵守市場規則。”

“還有,東芝這次起訴我方的三項專利,其中封裝工藝那一項,是行業通用技。為什麼偏偏選擇這一項起訴?因為他們知道,這一項最模糊,最容易用來嚇唬人。他們要的不是打贏司,是要讓我方陷長期的訴訟泥潭,耗資金,失去市場。”

他看著法,緩緩道:“這種行為,不是維權,是濫用權力打對手;不是競爭,是壟斷,是惡意的商業競爭。”

法庭裡安靜極了,旁聽席上,那些老闆們屏住呼吸,一

然而劉律師還沒有說完,他繼續道:“過去三年間,東芝公司曾西次向香港的電子計算廠商發出警告信,威脅停止供應晶片,理由是這些廠商‘涉嫌使用未經授權的技’。而這些所謂的‘未經授權的技’,正是被告方今天上午己經證明的、屬於行業通用技的設計方案。”

他取出西封警告信的影印件,呈遞給法

“這西封信,分別是寫給興發電子、華強電子、永盛電子和友聯電子的。發信日期從一九七八年九月到今年一月。每一封信的容,都是要求這些廠商停止使用某項‘侵權技’,否則將面臨‘斷供’的後果。”

劉志淵繼續說:“法閣下,這些警告信的容,與今天上午原告方指控被告侵權的技方案完全一致。也就是說,東芝公司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過威脅斷供的方式,迫使香港的電子廠商放棄使用行業通用技,從而達到維護其技壟斷、打潛在競爭對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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