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留下的痕迹,我全能看得到_第216章 內江持槍搶劫殺人案(1)

作者:我不是曹魏·2個月前

1997年11月20號。

兩個賭博認識的人分別上了自己的弟弟,西人對江一家家庭式的傢俱作坊進行了踩點。

其中羅平以本地人的份上門訂購了一批傢俱,並商量好了拿貨日期,期間打聽清楚了他們工人的放假時間,也就是曆的2月10號,臘月二十五。

也就是在這天,羅平和王新雨搞來了兩把土噴子,在多家銀行門口蹲點蹲到了傢俱廠的老闆去取錢,於是當晚便開始行了。

王新雨和羅安用借來的托車在羅平的指揮下打著收貨的說法進了主人家,隨後開始實施搶劫,共搶劫現金十一萬三千萬。

但就在西人臨走之前,五個木匠工人中有人把羅平給認出來了。

羅平不想坐牢,只能痛下殺手殺害了其中兩人,並要求其餘三人每人再殺兩人。

就這樣,五個木匠工人被分批帶走殘忍殺害,男主人主人和年僅12歲的孩子也沒能逃,全被殘忍殺害了。

西

西

02041-031371

62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