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弄潮:那年我28歲升正處_第189章 老套的釣魚執法(2)

作者:六月榴火·2個月前

假如業務需要,要趕走這些代理商的理由就更站得住腳了。像什麼技實力、相容問題、後期的維護保養責任界定等等,太多了。

現在,全省除了極個別地市因為特殊況,還沒有就這個政務雲平臺開展第一投標。其餘絕大多數地市,己經完了第一投標程式。

這個時候,其實就是盤石琪準備收權的時候了。

收權的手段很老套,找一隻來殺給大家看,然後審計隊伍進場;

審計問題必須對社會通報,然後審計隊伍大範圍地進場進行專項審查。

審查結果不用看,盤石琪有這個自信,所有地市,百分百都會出問題。

他放水都己經放到這種程度了,地市領導還不會養魚嗎?

所以,很簡單的一招“擒故縱”,城管隊員都會用的“釣魚執法”,就被盤石琪拿來,用在這個專案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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