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弄潮:那年我28歲升正處_第41章 年度風雲人物(1)

作者:六月榴火·2個月前

朱興文對陳志豪的這個套路很悉,假借吃飯這個名頭,找個私的地方談好行賄的價錢嘛!

雖然朱興文自己並沒有這方面的親經歷,但每月一次的廉潔案例學習,也不是白學的。

這個套路,學習案例裡頭講得很清楚。

在這個蔽的地方,陳志豪不但可以錄音,還可以錄影。而且完全可以做到他朱興文毫不知

一旦他朱興文收了陳志豪的賄賂,呵呵,從此之後,他朱興文就會被陳志豪套上了狗鏈子。

要破解也很簡單,朱興文自己指定一個地點就可以了。

比方說,某個茶樓裡設的洗腳屋或者桑拿屋,大家子談,都不擔心對方留證據。

不過,想到市紀委書記的囑託,朱興文也就有了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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