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弄潮:那年我28歲升正處_第26章 一槍打出了個”反腐英雄“(2)

作者:六月榴火·2個月前

當幹部的連貧困戶的救命錢都敢貪,這和持刀搶劫icu病房病人的暴徒有什麼區別?!

那些開著小轎車住著小別墅卻冒領救濟金的假貧困戶,那些把扶貧工程當提款機的蛀蟲,有一個算一個,都是在喝人

市委對待反腐的態度,一直以來都很明確,反覆沒有‘法不責眾’,只有‘除惡務盡’!

某些人想靠‘集腐敗’當附符,我今天把話撂在這裡:寧可把全縣幹部都換一遍,我也要為貧困戶守住救命錢!

在座各位,擺在你們面前的路沒有第三條。

要麼,在兩個月之向縣委出乾淨的扶貧賬本;要麼,我親手替你寫辭職報告!

我跟你們講,我已經請求市委,要求市紀委直管將軍縣。

要是市紀委不作為,我就請省紀委直管;省裡要是不答應,我就上報中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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