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府大秘,問鼎京圈_第351章 天理不容(1)

作者:林新兒·2個月前

安州某大縣區,發生一起派出所幹警聯合村裡打群眾的事件。

事件經過是這麼回事:在安州某些縣區,所有鄉鎮的村民要開任何證明,都必須到村裡先開證明,哪怕是去派出所開無犯罪記錄證明?都必須先到村裡開證明,村裡不開?派出所就不開。

據部裡和省廳的規定:這本來是拿著份證、有合理合法理由去,就能開的,結果,村裡和派出所聯合起來…

村裡的村幹部又啥都不懂,膽子又大,基本上可著自己心來,可以說在村裡橫行霸道。

安州市某縣某村,就發生了一件類似的事:村裡一個名牌大學生李明,畢業後考了省廳,在政審時,需要鄉里派出所提供證明,因為政審,網上線上開的證明沒用,必須派出所實地開。

派出所以需要村裡證明為由,堅決不給開;即使李明已經出示了合法的政審材料和戶口本、份證,派出所仍然要村裡給證明。

但村裡要李明家裡給一筆“贊助款”,家裡拿不出來,也不想給這筆無緣無故的贊助款。

便和村裡進行了爭吵,於是村裡就故意著、不給開。

便

西

西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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