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玉天成_第13章 對峙(1)

作者:拉拿夷島的陳長安道·1個月前

11月21日,週六,上午九點。

衛明遠把那份三頁PDF打印出來,放在桌上,旁邊是他自己整理的一份分析備忘——西頁,手寫。

「我看了一晚上,」他說,「結論是:邢冠華的證詞,法律上的首接效力有限,但間接價值非常高。」

「怎麼說?」林硯說。

「首接效力有限,是因為時隔近二十年,他說的是他的記憶,沒有書面原件,沒有當時的收件記錄,沒有截圖——這些限制讓它無法作為主要證據在訴訟中單獨使用,」衛明遠說,「但間接價值高,是因為它證明了一件事:假報告在買家中間廣泛流傳,是多人收到的,而不是某一個人造出來的說法。」

「也就是說,」陳牧說,「邢冠華的證詞,讓我們從“林元一個人的指控”變了“多個害者都經歷了同一件事”。」

「對,」衛明遠說,「從證據角度來說,這個轉變非常重要——一個人說,指控;多個人都經歷了,事實。」

林硯把備忘翻了一遍,說:「那工商詢問,這個時間點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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