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之名_第七十九章 還原事實(2)

作者:深清學人·2個月前

萬良辰問道:“他們沒有批評你吧?”

“那倒沒有,高主任說我這次未能順利可惜的,希我不要有心理負擔,努力把業務做好,爭取下次再申請,然後又問我對律所發展的建議……”

萬良辰有些意外道:“就這?”

“對啊,我就有什麼說什麼了,反正是他讓我說的。”

“那段律呢?”

“我師父提醒我說賴明這人睚眥必報,以後再想夥會比較困難,除非……創收方面能夠接近高夥的標準,不然所裡很難為了一個青年律師而不顧及高夥的面子。”

許沁道:“我呸,段律師不也是高夥,咋沒見他幫你說話?”

萬良辰見羅曼綺默然不語,嘆道:“所以呀,同志們,努力賺錢才是王道。”

~

便

~

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