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風不再見_第十四章 但要說有多高興(2)

作者:清風不再見·2個月前

放下一個人,真的就不會再有任何波瀾。

後來陸以故意傷害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獄那天,我的靈魂突然就可以離開他的邊了。

我開始到

我去看了我姐。

我姐也終於找到了好的歸屬,我看著結婚,看著懷孕,看著漸漸走出了,我死去的影。

三年過去。

我的魂魄依舊還在到流浪,只是越發地力不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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