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在我家的精神小妹同意我教訓她_第27章 法外狂徒的普法教育,嚇尿地頭蛇(2)

作者:邵家老四·2個月前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蕭銘打斷他,視線從紙張上移開,落在刀哥滿是橫的臉上,“敲詐勒索公私財,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節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刀哥愣住了。

“你這兩年零零總總加起來,涉案金額二十一萬四千五百塊。”蕭銘翻到第二頁,“達到數額巨大的標準。”

“我沒拿那麼多!你胡說!”刀哥急了。

“有沒有拿,不是你說了算,是證據說了算。”蕭銘把紙張翻得嘩嘩響,“尋釁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頓了頓。

“還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質組織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沒收財產。”

撞球廳裡迴盪著蕭銘字正腔圓的普法聲音。

穿穿穿

退退

西

滿

尿

......

......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