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大宅院里的那些骯髒事_第1238章 家賊難防(1)

作者:躺狗·2個月前

黃先生站了起來,手拿筆,微微抖,在那白紙上一筆一畫,認認真真的寫下了:

田房買賣契約

立賣契人趙凱,系安平縣龍灣鎮五竹寨人氏。今因手頭拮据,週轉維艱,自願將名下所有田產、房產盡數出賣,以應急需。

田產有寨南紅契水田西十八畝,尾山腳白契旱地十九畝,共計六十七畝。房產為瓦房一座,西至分明——門前臨大道,背靠趙世偉家,以為界;南臨趙世強家,以屋簷滴水為界;北挨趙天傑家菜地,以基為界。

今有安平縣龍灣鎮人士文賢貴,願承買上列產業。雙方議定,該田房產業作價二百三十萬元整,此價系雙方合意,分毫無欺。

割約定,立契之日,文賢貴即行將價款如數付趙凱,趙凱收款後,即將上列產業之紅契、白契及房契一併與文賢貴收執。自割完畢,該產業所有權即歸文賢貴所有,任憑其管業、耕種、居住,趙凱及家人不得再有異議。

本契約由龍灣鎮灣前村黃仁義作保,保此產業確係趙凱合法所有,並無典當、抵押、產權糾紛等。如有不實,保人願承擔相應責任。

恐口說無憑,特立此買賣契約,永遠為照。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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