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從保定六期開始_第24章 軍校(七)(1)

作者:恍然天涯·2個月前

第17章

羊城商團叛的硝煙徹底散盡,這座嶺南重鎮終於重回革命政府的掌控之中。

街巷間的彈孔還未填補,散落的軍械被盡數收繳,而如何置負隅頑抗的商團殘餘勢力,了擺在革命核心層面前的頭等大事。

在張輝的心中,早己定下了鐵律——槍桿子裡出政權,勝利者制定規則。

商團一眾作為叛的失敗者,從他們舉兵對抗革命政府的那一刻起,便己經失去了討價還價的資格。

張輝力主推行自己設計的西馬分制度,作為對商團產業的置準則,牢牢將核心利益攥在革命與自己手中。

對於這些人的分配方案清晰明瞭:利潤總額中,30%上繳國家作為稅收,充作革命軍費與政府開支;40%留作企業公積金,用於原有商號的存續經營,避免羊城商業徹底崩塌;15%作為工人福利,發放給長期被商團榨的商鋪夥計、產業工人,收攏底層民心;剩餘15%才歸原商團資本方所有,作為苟存的收益。

有人不服?有人想要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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