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平也是一種生活_第42章 兩個媽媽(2)

作者:唐城子·2個月前

那條條款寫著:“若乙方(林遠舟)同意將畫作《同在一城》及相關係列作品的獨家版權授予甲方(陳放公司),甲方承諾在五年不得對乙方及乙方的關聯方(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家人、朋友、合作伙伴)採取任何形式的報復或擾行為。若乙方拒絕,甲方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權利。”

“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權利”——這句話寫在合同裡,寫在“若乙方拒絕”的後面,像一把刀,藏在紙裡。

林遠舟盯著那條條款,看了很久。他想起陳放第一次來城中村的那天,站在巷口,居高臨下地看著那些畫,說“10萬一張,我全包了”。他拒絕了。然後假律師函來了,威脅來了,砸鞋攤來了,司來了。

一切必要手段。

那些手段,都寫在這份合同裡。白紙黑字,清清楚楚。

“林遠舟。”蘇晚的聲音有點抖,“這份合同,能作為證據嗎?”

林遠舟拿出手機,拍下那條條款,發給王律師。然後他站起來,走到窗前,看著巷子裡的很好,照在李叔的鞋攤上,照在小的便利店門口,照在周素雲的臺上。一切都很好,很安靜,很溫暖。

但那張紙告訴他,這份安靜是有代價的。是陳放用“不報復”換來的,是他用一百萬買來的。

西

便

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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