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穿:國家讓我去永樂當大使_第91章 承包(2)

作者:千羽澗·1個月前

說完了,才開口。“李大人,我說的過路費,不是收百姓的。”

老臣愣了一下。“不收百姓?那收誰的?”

“收商販的。”陳遠舟指著那張圖,“百姓走路。推車。挑擔,不收費。商販運貨,按照貨的多。路程的遠近,收取一定的費用。路修好了,平坦寬闊,馬車跑得快,損耗,顛簸。以前從應天到蘇州,運一百斤貨,路上要顛碎一。現在路好了,這一就省下來了。商人算算賬,一點過路費,比貨損划算,他們願意出這個錢。”

朝堂上安靜了一瞬。老臣的張了張,沒說出話。解縉站在旁邊,點了點頭。他在河南賑災的時候,走過那些坑坑窪窪的道,糧食在車上顛,袋子磨破了,糧食撒了一路。要是路好了,能省多

夏原吉也在算。路好了,損耗了,運費低了,價也能跟著降。商人過路費,朝廷不用出錢修路,百姓不用錢走路。這筆賬,怎麼算都不虧。

又有一個大臣站出來了,都察院的史,姓王。“陳大使,就算不收百姓的錢,商人承包修路,僱傭百姓做工,工錢幾何?商人逐利,必以低價僱工,榨百姓。百姓出力修路,所得甚,豈不是又被盤剝一層?”

陳遠舟點了點頭。“王大人說得對。所以朝廷要定規矩。”他豎起一手指,“第一,工錢由朝廷定一個標準,不得低於這個數。商人投標的時候,要把工錢算進去。誰得太低,僱不起人,修不出好路,就別來投。”又豎起一手指,“第二,工程質量由朝廷監督。修出來的路,要經得起檢查。工減料的,取消資格,罰沒保證金。”又豎起一,“第三,過路費的收費標準,由朝廷核定。收多,收幾年,寫在合同裡。商人不能隨意漲價,也不能到期不撤。”

他收起手指,看著那位史。“王大人,如此一來,商人有利潤,百姓有工錢,朝廷有路用。三方都得利,誰也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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