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就不需要燈塔了_第220章 構築法律援助體系(1)

作者:豪帥·1個月前

陳行家聽著二人說話,笑而不語。劉慈新看他笑不說,於是朝他說道:“陳老弟,我比你年紀大,就你一聲老弟了,這方面你應該很有啊,何不一吐為快吶。”

劉澈也附和道:“那我就喊兩位老哥吧,陳哥,今天一起聊的痛快,切不可掃了興致啊。”

陳行家笑了笑,終於坦言道:“我從二十多歲開始參加工作,歷經二十多年的時間做到縣書的位置,做了自己認為應該做的事,然後在正值年富力強的時候,激流勇退,最終選擇了做慈善事業。

那是因為慈善事業,能真正的為老百姓做實事,踏踏實實的事兒,不用每天太多的虛與委蛇,疲於應付。

因為你所的位置,周圍的人,太難分清楚,也沒有那麼多力去分辨,即使你一心就只想幹些實事兒,明裡暗裡總會有太多的干擾、阻力,讓人心力憔悴。

所以,在45歲的時候,我選擇了很多人不理解的路,用餘下的時間來做自己喜歡的事,或許比我在原來的崗位上,能發揮更大的作用,給老白姓帶來更大的實惠。”

三個人默契的喝了一陣茶,沒人說話。又過了一陣兒,劉澈緩緩說道:“,的確不那麼靈活,有很多侷限,而且大一級死人,所以說難免會有很多制約,難免會有讓人心裡很糾結的時候。”

就拿現在一個很令人痛心的現象來說,一個老人在路邊摔倒了,該不該扶,現在了敢不敢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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