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南宋,我不是歷史大神_第59章 訂婚(1)

作者:我愛左輪·1個月前

盧敏在武安呆了十幾天,家中捎來書信,讓回去。

回去那天,胡湘安排酒宴,李巖,李杏兒陪同,李杏兒這段時間和盧敏的如同親姐妹。

一天胡母來到胡湘院裡,告訴胡湘,盧家已經同意訂婚了,“定帖”已經互換了。

胡湘一頭霧水,這是什麼時候的事呀,怎麼沒有和自已說過呀!

其實在古代結婚親都有很多過程的,以宋朝為例,宋朝之前,婚姻習俗都要遵循所謂的“六禮”,即納彩(說)、問名、納吉(訂婚)、(納徵)下聘禮、請期(定日子)、迎親。

當這六道程式全部完之後,雙方才算正兒八經的結婚,宋朝後也簡化了,但也要:“託人說、訂婚、迎親、拜堂親四道程式。”

這“定帖”就是男方下聘禮多,以及方陪嫁多,還有男方的家庭況和方的家庭況說明,換了“定帖”男方就要按上面寫的給方下聘禮,方收到聘禮就是訂婚完了,不得反悔,如果悔婚,便會到法律的嚴懲。

原來盧敏來武安也是來相親來了,看看胡家的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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