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英美] 可拆卸男主拼湊計劃【完結+番外】_第189頁 要我說(1)

作者:阿羊想吃肉·2個月前

“要我說,這間建築就不應該存在。”聚集而來的醫生團再又一次新建的阿卡姆樓下竊竊私語,“這都出過多問題了?四五年,七八年暴一次,隔三差五再被人利用一次,這比總統更換都來的勤快。”

“沒有阿卡姆,哥譚可再沒有其他收治神類疾病罪犯的治療中心了。”

“那就——”穿著白大褂的男人舉起手在自己的脖子上悄悄劃拉了一遍,無聲暗示。

“別人不懂,你這個神病醫生還不懂嗎?!”為首的主任轉頭斥責,橫眉豎眼,深深皺著眉頭,他頭髮花白,一道深深的傷疤從臉上橫豎而去,左手小拇指缺失,只有一金屬的手指作為代替。

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在能夠正確認識和控制自己行為的基礎上,對其所實施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通常針對的是主觀意願。而神病造的嚴重的社會危害只是表面現象,其後起支配作用的,實際是神活制約而有所缺損的意識力和意志力,只有對神病人的刑事責任能力作出正確的估價和認定,才能保障刑罰的準確適用。 *

這在幾乎每一個國家的刑法典中都做了明確的規定,而他們神病醫生,更為清楚這點。

甚至就連1981年約翰-辛克利行刺里總統,都因為神病辯護功而獲無罪,僅僅是強制羈押。 *

神病人的強制醫療代替牢獄之災,從客觀層面上來講,在國這個幾乎廢除死|刑的國家,不過是換了個地點實施懲罰而已,實際上區別並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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