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山破陣曲_第二百四十八章 社火可以相互吞噬了?(1)

作者:孑與2·2個月前

住個店,把自己住店主,這在雲策的生命中還是第一次。

這主要歸功於原先的掌櫃是個有良心的騙子。

雲策說要住店,人家長就要了五十兩金子,原本,住店敢要這個價格的掌櫃,都已經做好了捱打的準備。

沒想到雲策考慮的與常人不一樣,他覺得這裡損失的五十兩金子,一定能從泰州刺史韓琪那裡弄回來,因此沒有在意。

然後,那個掌櫃的就帶著夥計們走了,把客舍留給了他。

就算是雲策,在莫明其妙有了一棟房產之後,也是迷茫了好一陣子才笑一下,接了這個現實。

看遍了前後院子之後,雲策發現這家客棧應該很長時間都沒有客人住了。

他再次開啟門,站在客棧外邊看周圍的環境,這裡雖然算不上泰州城的主街,距離主街也不過百十米,算是輔助街道中的大街道,從這裡可以看見城主府高大的城牆,向另一邊看,距離泰州最大的賈街也不過三百米之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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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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