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系統讓我給前夫花錢_第16章 得研究一下,怎麼花才能讓他更“痛”(2)

作者:知玖玖·1個月前

不與銷售掛鉤,不要求商業回報,純粹出於“欣賞”和“支援”的……公益合作。

比如,籤一個“大中華區獨家公益推廣大使”?

不,大使可能還需要履行一些宣傳義務。那麼……“公益合作伙伴”?“藝保護贊助人”?

名頭可以再斟酌。

核心是:付出五百萬,獲得一個為期一年(或更短)的、名義上的、與“Aura”品牌在環保或藝教育領域的“獨家公益合作”份。品牌方需要做的,可能只是在特定場合提及的“支援”,或者配合進行一兩次非商業質的公益活展示。

合同裡明確寫明:合作期間,“Aura”品牌不得在中國大陸地區與任何其他商業實就同類公益主題開展類似合作(這是“鎖死”的關鍵)。這邊不參與品牌任何商業決策,不分銷售利潤,不要求銷量考核,甚至不強制要求品牌方必須完次公益活——只要名義上“繫結”即可。

簡單來說,用五百萬,買一個“Aura品牌獨家公益夥伴”的虛名,和一張限制“Aura”在特定領域與其他人(尤其是沈惟)合作的“鎖”。

對Maroretti來說,這簡首是天上掉餡餅。不需要出讓權,不需要改變設計,不需要揹負銷售力,就能白得一大筆可以支撐他繼續“為藝而藝”的資金,而且合作主題還契合他標榜的“環保”理念,面子裡子都有了。唯一的“代價”只是暫時不能在公益領域和其他中國公司合作,這對他來說幾乎不算代價。

aruA

itteroraM

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