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顏辭_第8章 回禮(l)(2)

作者:雪小弗·1個月前

還有兵役:“徵兵行‘義務制’,適齡男子皆需服役一定年限,保家衛國。然制度亦有仁念,若家中獨子,或確有艱難者,可申請免役或緩役。”

通兒看得了神,渾然不覺時間流逝。書中關於婚姻律法的部分,更是讓他這個生長於宮廷、見慣了三妻西妾、子依附於人的年,到了前所未有的衝擊。

“仙國男婚姻,需雙方自願,至府登記,領取婚書,方為合法,律法保護。若夫妻不睦,任何一方均可提出‘離婚’,但需有正當理由,經由裁定。子與男子同樣擁有提出離婚之權。”

“律法嚴夫毆妻。若丈夫家暴,致妻子傷,視節輕重,將杖刑、拘役乃至徒刑之懲,並賠償妻子醫藥及損失。”

子出嫁時之嫁妝,為其個人財產,夫家不得侵佔,子可自行支配。若丈夫亡故,妻子只要不改嫁,便可繼承丈夫之財產,以為倚靠。”

“若丈夫於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有染,謂之‘婚外’,一旦發現,不僅會到律法懲(如徒刑、罰金),亦會丟卻公職,更遭鄰里鄉黨道德輿論之譴責,為人所不齒。”

這……這簡首是顛覆!通兒拿著書卷的手微微抖。子竟有如此多的權利和保障?婚姻竟能如此……相對平等?他想起宮中那些命運不由自主的妃嬪,想起民間那些被休棄便無路可走的婦人,再對比這“仙國”的律法,心中五味雜陳。

最後,是關於國家制:“仙國不實行分封諸侯之制,而是推行‘中央集權,分級管理’。中央設各部,總攬大政;地方設省、郡、縣,各級吏由中央任命或過考試選拔,層層負責,政令統一,如臂使指,確保國家意志能貫徹至最偏遠的村落。”

滿

彿

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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