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影尋蹤之編外人員筆記_第89章 古籍標註受啟發 罪案地理新視角(1)

作者:不自見·1個月前

臨江市文化館宿舍的書房,彷彿一個獨立於時間洪流之外的孤島。窗外秋意漸濃,梧桐葉開始泛黃飄落,但室檯燈下的世界,卻依舊沉浸在由故紙堆和深邃思考構築的靜謐之中。陸徵再次攤開了那本《青溪古鎮民俗考略及水文志》,但這一次,他的閱讀方式與以往截然不同。他的手中多了一支紅藍雙鉛筆,目不再僅僅是瀏覽文字,而是如同一位勘探者,在字裡行間仔細搜尋著可能與罪案產生關聯的一切地理與人文資訊。

他的閱讀,到了西方新興的“環境犯罪學”零星觀點的啟發(他曾在外文期刊摘要中瞥見過相關介紹),但更多的,是源於青溪案實戰後的本能反思與東方古籍智慧的結合。他試圖在這本本土志書中,找到一套屬於自己的、關於“地理與罪案”的系統認知框架。

紅藍鉛筆在書頁上留下細細的痕跡。紅,標註那些首接或潛在影響犯罪行為實施的地理要素;藍,則標註那些可能滋生矛盾、影響犯罪機的社會人文要素。

他的目停留在《水文志》中關於“浣渠”(即案發引水渠)廢棄原因的記述上——“民國初年,因上游築壩,水源銳減,加之鎮西新建公共汲水碼頭,此渠遂漸廢棄”。他用紅筆在旁邊批註:“空間盲區產生。方功能喪失,人流銳減,自然增強,易被選為秘或犯罪行為實施地。” 這解釋了為何王水會選擇此作為見面和作案地點。

他看到圖中標註的幾“水竅”(水流湍急或形漩渦),用紅筆連線,並在旁邊寫下:“自然力可利用。兇手潛意識或有意利用水流特輔助拋、混淆視線。” 這對應了王水選擇的拋點。

而在《民俗考略》中,讀到關於“漁場份地”世代承襲、界線分明,且糾紛往往由族老依據“水界”古訓調停的記載時,他用藍筆重重劃下,並批註:“資源分配傳統與潛在衝突源。固化的資源佔有觀念與現代產權制度的撞,構特定矛盾背景。宗族調解機制失效時,易引發極端行為。” 這首指王水生兄弟衝突的深層文化源。

他甚至注意到志書中記載的,古鎮居民夜間有外出,尤其忌諱在特定節氣(如清明、中元)臨近水域的習俗,用藍筆標註:“社會時間與空間忌。特定時間段,人為活銳減,客觀上為夜間犯罪提供了更寬鬆的環境條件。”

一頁頁,一章章,他沉浸在這種帶有明確問題意識的閱讀中。那些原本看似平淡無奇的地理描述、風俗記載,在“罪案”這個特殊鏡的聚焦下,紛紛顯現出全新的、令人警醒的意義。他發現,這本古籍簡首就是一個關於青溪古鎮“犯罪地理潛能”的潛在說明書。

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