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醫院那間總是瀰漫著淡淡消毒水和福爾馬林氣味的法醫辦公室,此刻又多了一種新的氣息——油墨和舊紙張的味道。陸敏的辦公桌一角,原本整齊疊放的都是《人解剖學》、《法醫病理學》、《毒理學》之類的厚重專業典籍,如今卻摞起了幾本新添的、封面風格迥異的書籍——《犯罪心理學綱要》、《青年心理學》,以及一些託同學從省城圖書館借閱來的、關於神分析和社會學的部參考資料。
檯燈下,陸敏摘下了用於觀察病理切片的高倍眼鏡,了有些發脹的眉心,換上了那副普通的近視鏡。剛剛結束一例非正常死亡案件的檢報告撰寫,目卻不由自主地落在了那幾本心理學書籍上。弟弟陸徵的深刻反思,以及“筆案”中那個優等生扭曲的心理軌跡,像一無形的線,牽引著將視線從冰冷的、客觀的病理資料,投向更幽深、也更復雜的活人的心世界。
拿起那本《犯罪心理學綱要》,翻到折角的一頁,上面有陸徵用鉛筆寫的批註:“認知扭曲:將特定目標(保送)視為唯一價值來源,將障礙(劉老師)人格化、妖魔化。” 旁邊還有陸徵的疑問:“此種扭曲,在犯罪行為發生前,是否有外在行為表徵?如何早期識別?”
陸敏看著這段批註,陷了沉思。作為法醫,的工作通常始於生命終結之後,過解剖刀和顯微鏡去尋找死因,還原死亡瞬間的理過程。提供的證據是確鑿的、冰冷的,是指向“何人、何故、如何”實施犯罪的關鍵一環。但“筆案”讓強烈地意識到,僅僅在悲劇發生後釐清事實是遠遠不夠的。那個“為何”——,那個驅一個年拿起毒藥的心理因,如果能夠被更早地察、被有效地干預,那麼手中的解剖刀,或許本可以不必落下。
“罪案預防”, 這西個字對而言,是一個全新的視角。開始嘗試將法醫的實證思維與心理學的分析框架結合起來。
重新調出了幾份經手過的、存有疑點的非正常死亡案卷。其中一份是去年發生在城郊的一起青年溺水案,當時結論是意外落水。但案卷裡附有一份簡單的走訪記錄,提到該年生前格向,近期因與父母關係張、學業力大而緒低落。當時,這份記錄並未引起太多關注,僅僅作為背景資訊歸檔。
此刻,陸敏用心理學的眼重新審視這份記錄。“格向”、“緒低落”、“人際關係張”、“學業力”……這些詞彙,與陳明案卷宗裡提到的諸多心理背景何其相似!雖然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那起溺水案並非意外,但陸敏的腦海中不浮現出一個假設:如果當時學校或家庭備一定的心理學常識,能識別出這些風險訊號,並給予及時的關注和疏導,這個孩子是否會有一個不同的結局?
這個想法讓到一種前所未有的沉重責任。拿起筆,在一張空白紙上畫了一個簡單的圖表:
)兆前毀自或罪犯在潛(號訊為行/理心險風高:側左
怒易、慮焦、落低緒的續持
閉封我自,退社
值價無、絕流中論言
化難災折挫將,執偏、端極知認
恨怨理合不生產)伴同、長師如(件定特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