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影尋蹤之編外人員筆記_第316章 真兇的伏筆,證據鏈初成(2)

作者:不自見·1個月前

陸徵在筆記本上寫下:檢報告與證、證人證詞、書證完全吻合,能夠確定作案手段和死亡時間。

最後是時間線分析。

3月17日——

17:30左右:蘇玉梅在排練廳練功。

18:30-19:00:周明遠到劇團,與蘇玉梅在二樓談話,告知主角仍由演。

19:00左右:周明遠離開劇團,前往人民劇院。

19:30:蘇玉梅打電話給沈文軒,告知主角定了,約他來劇團談談。

19:30-19:40:沈文軒從教育局出發,騎腳踏車前往劇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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